審判長兒島光夫根據DNA型鑑定等結果,駁回被告方的無罪主張,表示「高度慣犯,看不出反省態度」等,宣判有期徒刑21年。
判決內容指出,弦本被告當時分別闖入以下3人家中:2013年12月山梨縣內21歲女性、2014年10月山梨縣內21歲女性、2016年2月山形縣內23歲女性。他威脅受害者「安靜點」等,再加以性侵,並使其中2人受傷。
弦本被告2011年進入NHK工作。經山梨縣的甲府放送局任職後,2015年調至山形放送局。2017年2月被逮捕後,即遭NHK懲戒免職處分。法院做出判決後,NHK便發表聲明:「在此向受害的各位、相關人士以及各位觀眾,再次致上深切歉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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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NHK記者強姦傷害案 山形地院判處21年徒刑:朝日新聞中文網
前NHK記者強姦傷害案 山形地院判處21年徒刑:朝日新聞中文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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